各位考生,你们好,欢迎大家报考大兴安岭职业学院!为方便大家知晓考试相关详情,特制作本须知,望大家仔细阅读,以免影响考试及录取。
一、考生范围及报考、咨询:
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单招考试,但在第一阶段单招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报名系统及考生工作群码见之前网站通知。
二、单独招生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
日 期 时 间 |
4月9日
|
上午 8:30-11:30 | 数学、语文(笔试) |
我校2023年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考试采取现场考(测)试文化课考试(笔试)的形式进行,总分200。文化课考核内容为数学、语文,单科满分各100分,笔试考试闭卷。
二、考(测)试费缴纳流程
考(测)试费:150元/人。缴费时间4月6日-4月7日12时(逾期缴费系统将关闭)具体缴费流程见下图。
三、准考证发放
考生缴费完成后,学校将根据缴费名单发放考生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4月7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20-16:40,4月8日08:30-09:30。领取地点: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机关楼209室(学院地址:加格达奇区机场路18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现场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未缴纳考测试费及未领取准考证考生视为放弃本次考试)并上交考生二次考试申请表,联系电话:0457-2172337,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须知
1.根据国家规定,单独招生为全日制培养形式,即学生管理形式与普通高校招生(即高考)学生形式相同,如学生缺课达到规定学时数将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开除学籍。
2.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了解考场所在位置。
3.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备用口罩、准考证参加笔试,进入笔试考场要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核对。
4.考生需提前准备好考试文具,携带黑色中性笔、签字笔填写信息并答题。
5.考生须提前30分钟在考场侯考,考试过程中不得提前离开考场,开考后迟到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6.考生严禁携带手机、计算器等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设备等规定以外的电子物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违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另行处理。
7.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老师。
8.考生进入考点后,不得随意走动。候考期间,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谈。
9. 考生在考试全过程要佩戴好医用口罩(除监考教师或面试考官确认考生身份时需摘下配合检查),做好个人防护,如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听从防疫工作人员的安排。
10.考试结束时,考生将试卷反放在桌子上,经监考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场时要有序,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更不得在考场周围滞留。
五、录取
1、学院认真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则,严格执行省级招生政策及规定。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3、根据我院招生计划,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专业间无级差。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成绩高低进行排序进行录取。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学校考试、录取工作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的督导和检查。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并上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
4、已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由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参加高职单招,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已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 4月份各市 (地)招考机构组织的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准参加 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5、录取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在新生复查中出现冒名顶替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上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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