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办法
1.每学期的第一周须到院团委注册,填写《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
2.每学期的首次社团负责人例会上交本学期的社团工作计划。
3.学生社团开展活动之前须递交申请,并填写《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交由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及有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活动。
5.活动结束后,社团须认真填写《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登记表》,交由社团联合会存档。
6.每学期结束后,社团应把本学期的活动总结和电子版活动相片上交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存档。
7.以上所需存档的资料,社团联合会需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