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系学生日常管理细则
为了更好的规范学生日常行为,营造活泼严肃的生活学习分为,现根据《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制定《电子工程系学生日常管理细则》如下:
1、请销假制度。
学生如有事或病情,应履行请销假手续。学生请假应提前请假,并由班长、班主任签字后,由系团总支批准,并由系主管副书记或副主任签字方可。假期到期后应由请假学生持假条回团总支销假。严禁事中和事后补假,否则一律视为旷课或违纪。
2、早操。
学生在学院规定指定时间到达制定场所出操,在评优期间,其平均成绩迟到2次扣0.5分,旷操一次口0.5分。一周内连续两次旷操的学生,进行全系纪律通报。出操请假学生三次扣0.5分。旷操和请假学生评优期间同档次靠后评比。
3、迟到及上课。
上课迟到一次口0.5分,其他违纪情况参照早操执行。旷课学生一次扣1分。违纪情况均与评优挂钩。一周内累计旷课两次学生还要与家长沟通。情节严重者并给与相应的纪律通报或处分。并取消本人的各种评优资格。
4、晚自习。
晚自习迟到2次扣0.5分,旷课一次扣0.5分。一周内连续两次旷晚自习的学生,进行全系纪律通报。晚自习请假学生三次扣0.5分。旷课和请假学生评优期间同档次靠后评比。要坚决杜绝纪律不好,乱串班现象。
5、寝室内务。
寝室内务要整洁。系内不定期检查,发现个人内务不达标的学生一次扣0.5分。在学院学工部检查期间,内务不合格者及使用违规电器扣1分,并通报全系。如不能落实到本人违纪,则视为全寝违纪。学期内出现两次内务不达标的寝室取消系内优秀寝室评比和奖励资格。
6、学生仪表。
学生着装要朴素整洁。严禁奇装异服,发型怪异。严禁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男女生行为不检点。一经系及学院查处,一次扣1分,并全系通报。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及取消各种评优和奖励资格。
7、公共设施。
学生在校期间的所有环境中都有公共设施。若出现损坏,则有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落实不到责任人的要全寝或班级负责,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通报和处分。
电子工程系团总支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