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兴安岭检察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大兴安岭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名,行政文员5名。招聘计划详见《大兴安岭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职位表》。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至2006年11月间出生);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基层检察院可放宽至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报考使用学历应于2024年11月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6.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担任招聘检察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检察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1.报名方式及审核。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关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微信公众号,在招聘公告下方下载填写《大兴安岭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名表2份(必须带有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37号)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确认。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法学专业毕业、有检察机关半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可适当考虑优先,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佐证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同提交。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时无法出具的,本人须签承诺书,若通过速录技能测试和笔试,可于面试前提供给报考单位,若面试前仍无法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剩余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3.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表》信息。4.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5.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6.招聘计划核减及单位改报。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职位,按照适当比例相应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报考职位取消后,相关职位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2.速录技能测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人员,需参加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正确率达不到每分钟70字的(基层检察院正确率达不到每分钟60字的),取消笔试、面试资格。(速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双文速录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不得自备键盘)。3.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时间为120分钟。4.面试。速录技能测试和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详见“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微信公众号通知。5.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得分高低,以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可以进行递补。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1.拟聘用人员名单确认后,由分院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3.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对通过笔试并参加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本院聘用制人员递补库。考试成绩保留2年有效,2年内出现聘用制人员离职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时,按照本院递补库人员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不再另行组织招考),并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1.工资待遇。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聘用制行政文员经费保障额度低于聘用制书记员。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照规定比例分担。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检察院联系。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大兴安岭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职位表》
附件2:《大兴安岭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报名表》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