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凤,女,中共党员,1980年10月出生,2004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2004年7月到大兴安岭职业学院任教。在任教期间先后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之后担任基础部教务秘书工作2年,又任思政部教务秘书至今。2009年考取东北林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2012年毕业取得硕士学位。2011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自2004年至2017年先后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7篇,在大学学报发表论文2篇。参加课题三项。出版著作一部。论文获得省级二等奖一个,三等奖两个。并于2011年获得校优秀党员,2012年获得大兴安岭职业学院优秀教师,2016年获得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