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你们好,欢迎大家报考大兴安岭职业学院!为方便大家知晓考试相关详情,特制作本须知,望大家仔细阅读,以免影响考试及录取。
一、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
日 期 时 间 |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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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8:30-11:30 | 数学、语文(笔试) |
下午13:00 | 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
二、考(测)试费缴纳流程
考(测)试费:300元/人。缴费时间:2025年3月3日-3月7日10时(逾期缴费系统将关闭,未缴费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本次考试)具体缴费流程见最后一页附图。
三、准考证发放
考生缴费完成后,学校将根据缴费名单发放考生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25年3月5日-3月6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20-16:40;2025年3月7日上午08:30-10:00。领取地点: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机关楼209室(学校地址:加格达奇区机场路18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现场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未缴费及领取准考证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联系电话:0457-2172337,笔试地点和面试候考见考生准考证。
四、考试须知
1.根据国家规定,单独招生为全日制培养形式,即学生管理形式与普通高校招生(即高考)学生相同,如学生缺课达到规定学时数将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开除学籍。
2.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了解考场所在位置。
3.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进入笔试考场要核对考生号、姓名等信息后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核对。
4.考生需提前准备好考试文具,携带黑色中性笔、签字笔填写信息并答题。
5.因安检等工作环节,考生须考前40分钟在考点楼门外侯考,考试过程中不得提前离开考场,开考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6.考生严禁携带手机、计算器等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设备等规定以外的电子物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违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另行处理。
7.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老师。
8.考生进入考点后,不得随意走动。候考期间,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谈。
9. 考生在考试全过程要做好个人防护,如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10.考试结束时,考生将试卷放在桌子上,经监考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场时要有序,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更不得在考场周围滞留。
五、录取
1、学院认真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则,严格执行省级招生政策及规定。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3、根据我校招生计划,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当考生各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时,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若不同意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4、已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由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参加高职单招,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已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25年各市 (地)招考机构组织的202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已被我校单招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准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我省2025 年职业教育春季高考的报名和考试。
5、录取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在新生复查中出现冒名顶替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上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