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办法
为加强专业建设,全面推进学院教学改革,以试点专业建设与改革来带动全院的重点专业的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2006]1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重点专业建设目标
根据市场需求与专业设置情况,建立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辐射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六大支柱产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学院将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专业进行试点改革,优先支持在工学结合等方面优势凸显以及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的专业。经过对试点专业的筛选,逐步建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代表我院水平的国家、省、院三级重点专业建设体系,推动专业建设与发展,加强专业教学标准建设。
二、组织机构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领导教务处对全院的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评估验收。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院长,副组长为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学院教学督导组、各系主任。
三、遵循原则
1、循序渐进原则。建设一批能代表学院办学水平,有鲜明特色的重点专业,须经过院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发展成为院级重点专业,院级重点专业发展成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并逐步向国家级重点专业方向发展的过程;每一类别的建设过程须通过申请、遴选、建设、验收几个必然环节;教学改革专业的建设工作同时也是全院教学资源整合、政策奖金扶持的一项长期工程。
2、进行重点专业建设,要从专业设置的改造入手。专业设置要突破传统思想的束缚,根据社会人才需求调研与预测,力求把握未来若干年人才的实际需求,以及岗位、技术的要求来设置,切实突出专业的针对性和应用性,确定好重点建设专业的方向和目标。
3、要以就业岗位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培养为主线,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格和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4、要按照“实际、实用、实践”的原则改革专业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及教学方法手段,要摆脱学科教育的束缚,强调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积极探索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律。
5、要大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与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训教材建设,努力办出自己的特色。
四、申报、遴选、实施、验收、评选
教学改革专业分为院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院级重点专业、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和国家级重点专业四类,每一类均按申报、遴选、实施、验收、评选五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申报工作
所有拟申报的专业须制订相应专业建设方案,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教学委员会负责审核各专业提出的申报材料。
专业申报材料的基本内容
1、专业的背景和依据
(1)专业的社会背景、行业背景;(2)专业的社会需求预测分析。
2、专业改革的目标和指导思想
3、专业改革的基本思路
(1)如何体现高职高专教育特色;(2)如何落实以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培养为主线建立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3)如何建立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理论教学体系;(4)如何建立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实践教学体系。
4、专业建设方案
(1)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的业务规格;(2)培养计划及可行性论证;(3)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4)主要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5)教材建设规划;(6)师资队伍建设目标、规划;(7)实验室建设目标、规划;(8)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目标、规划。
5、专业建设的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2)有关配套政策;(3)资金投入计划。
6、专业的基本情况
(1)学生现状(①本专业在院生数;②本专业本年度招生数;③本专业累计毕业人数);(2)师资队伍现状(①本专业现有教师数;②本专业专职教师中的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③本专业中专业教师“双师型”教师的比例;④本专业专职从事实践环节教学的教师人数;⑤本专业来自生产第一线的兼职教师人数);(3)实践教学基地现状(①现有院内实训基地的名称和功能;②院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名称和功能);(4)科研现状。
(二)、遴选工作
教务处根据相应的遴选条件,提出各类专业备选名单,报院教学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凡申请意见被批准的专业建设立项,学院将向该专业给予一定的经费扶持。并根据院级改革试点专业、重点专业建设和发展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择优向更高类别进行申报。
教学改革专业的遴选条件包括:(1)专业具备基本办学条件;(2)专业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情况,及经过人才需求调查,在未来若干年内本专业人才有较稳定的社会需求;(3)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作了相应调整;(4)学院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5)专业各项改革和建设要有具体规划和落实措施;(6)系领导和教师重视并积极参与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三)、实施工作
教学改革专业应制定详实的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好专业建设与改革工作,把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内容、教材、师资队伍、实践教学基地以及教学手段、方法等改革与建设落到实处,要把专业建设工作与相应的专业的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做到领导重视,专人负责。教务处应对各类教学改革专业定期检查,总结经验、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工作不到位、建设成效不显著的专业将进行调整,取消其相应教学改革专业资格。
(四)、验收工作
院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经一年以上的建设与改革,可根据《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评估验收方案》的要求,向教务处提出评估验收申请报告,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评估验收,验收通过者列入院级重点专业,并择优申报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五、加强领导,增加投入
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学院要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帮助教学改革专业解决建设与改革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承担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工作的部门要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这项改革,把这项工作作为学院教学改革的突破口,以此带动学院其他专业的教学改革与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办出特色。
第二节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是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和省精品课建设的文件精神,学院决定以精品课程建设为龙头,促进专业和课程建设。为了确保精品课程建设科学、规范、合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精品课程建设要遵循高等职业教育的规律,根据学院“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思路,以职业核心能力课程和基本能力课程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为支撑,以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为主要任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从根本上保证课程建设在培养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精品课程建设目标
精品课程是指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和手段、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本着体现优势,突出重点和特色,强化示范的精神,从2007年开始,重点建设10门左右能代表我院教学水平并具有辐射示范作用的院级精品课程,争取有3门以上进入省级精品课程行列。在较短时间内建立起门类和专业覆盖较广的院级、省级和国家级三级精品课程体系。
三、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领导
精品课程建设以各教研室为基础,组成系(部)、院两级精品课程建设领导机构。
1.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主任,教务处长担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其职责是负责全院精品课程的布点、规划、过程管理和评审等工作。
2.各系(部)成立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实施本系(部)精品课程的建设方案与精品课程的评估与检查工作等。
3.成立以网络中心工作人员、教务处及各系相关人员组成精品课程建设技术组,负责课程的录制、编辑和网上运行维护。
四、精品课程评审的基本程序
我院精品课程评审按照系(部)课程组申报、学院组织评审、并授予荣誉称号等程序进行。
(一)申报范围
申报精品课程原则上为我院各重点专业建设课程中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具有我院特色的课程或与重点专业紧密相关的课程;近年来教学改革力度较大、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较好的课程;申报院级精品课程的必须是已开设三年以上的课程;形式可以是以理论教学为主的课程,也可以是单独设置的实验课或实践教学环节。
(二)精品课程的评审
精品课程每学年度评审一次,评审时间为每年的7月份。
1.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系(部)教师以课程组(至少应包括3名以上教师)为单位,认真填写《大兴安岭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课程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系(部)精品课程建设小组初审后上报教务处,申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6月份。
2.课程组负责人将有关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课件、参考文献目录,及课程组负责人、成员2次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等提供给学院网络中心,并保证其在我院“精品课程建设”网站正常开通运转。
3.学院组织评审。学院组织院精品课程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采取听课、实地考察、查看网上教学资源、召开师生座谈会和审查申报材料等方式进行。学院组织专家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对课程进行考核,逐项打分,评定出该课程的总分数,写出评定结论,提交学院教务处。
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对专家组的评定结论与评定等级进行审定。评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的课程,获“院级优秀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有效期三年,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学院根据国家、省精品课程的申报条件,在院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
五、精品课程建设的内容和标准
1、理论教学应体现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实践教学内容应与理论教学相配套,形成完整体系,突出产学结合特色,能很好培养学生实践技能,并尽可能考虑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相接轨;
2、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大纲系统完整,能充分体现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的成果,指导思想把握准确,教学大纲既是参评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又是指导学生自学的纲要。教学大纲除了对本课程基本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外,还应根据学科的发展加以更新,提出培养学生能力的措施,阐明本课程与有关课程的联系,充分体现优化课内,强化课外,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精神,并提出相应措施和办法;
3、课程主要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应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或“双师素质”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并亲自主持、设计和指导实践教学;同时形成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梯队,教学队伍中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并具备一定比例的高水平的“双师型”或“双师素质”教师及企业兼职教师;
4、教学条件上,应重点考察实训大纲、教材、学生指导书等教学辅助材料建设及实训硬件设施条件,实训项目开设等内容,除在数量上要符合实践教学要求,还要在质量上反映出高要求;
5、教学方法上,要处理好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参与性为目的的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协调应用的关系;要恰当地处理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关系,把讲授的重点由单纯讲授知识转向同时讲授获得知识的方法和思维方法,注重“双语教学”应用;同时强调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6、教学效果上,应在考核方式上有所创新和突破,考核方式、方法应科学、适用、灵活、多样;考核的重点,除了“三基”内容外要着重考核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全程考核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能真实反映高职高专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水平。
六、精品课程的运行与管理
1、系(部)初审后上报的系(部)精品课程,经学院教务处复审遴选后,经过学院精品课专家组评审确定为“院级优秀精品课”的课程,学院将根据每门课程上网内容的多少和维护、升级情况提供经费支持,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入选省级、国家级的精品课程,学院除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进行资助外,还将对参与人员给予更高的奖励。评为“院级合格精品课程”的,学院将给予一定的启动经费,以期加强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2、课程上网。院级精品课程要按规定将院“院级优秀精品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教师教学录像等网络课程资源在我院“精品课程网站”上网,本课程的全部录像须在二年内完成。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保证院级精品课程在网上的正常运行、维护和升级。
3.知识产权管理。院级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院级精品课程评审的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院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学院。院级精品课程要按照规定免费开放上网内容,并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4.年度检查。院级精品课程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工作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取消“院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停拨维护费,但保留其一年内申请复查的资格。复查合格的恢复院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但不补拨维护费。被取消“院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的课程不能重新申报院级精品课程。
七、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