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师范教育系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实习生)
期末工作安排
根据学院教务处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制定我系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期末考试工作委员会(名单附后)
二、期末考试时间
2023年4月17日至26日 (全院统一考试)
三、考试命题要求
1、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内容要广泛,分布合理,应能反映出本课程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题型丰富,基本题型须在四种类型以上。深浅度适宜。命题要针对学生实际由浅到难,基础知识题占60%,中等难度题占30%,较难题占10%,及格率控制在80-95%范围内。题量适当。因题量偏少或偏易,致使50%的学生在规定的1/2考试时间内完成答卷,或因题量偏大、偏难,致使80%以上学生不及格的,均属一般性教学责任事故。
2、注意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能力,除必须熟记的知识外,避免出现靠死记硬背回答的试题。
3、试题应有助于分辨学生学习成绩的优劣,使已经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学生能够取得及格成绩,优秀的学生取得较高的分数。
4、相同进度和要求的课程,必须统一命题。采用相同版本教材和相同进度的公共课试题,由教务处组织命题。
5、试题由系(部)组织任课教师慎重研究拟定。凡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师执教同一门课时,专业(学科)教研室要按照“一人执笔、集体命题”的原则组织命题。有条件的课程要尝试教考分离。
6、院系统考科目统一组织考试,按每科考试时间90分钟进行命题;题型不能少于五个,各科试题均应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的格式拟定出水平相当的A、B两种试卷。
7、试题模板由学院统一规定。
8、根据系领导指示,各出题教师请严格按照试卷模板最终形成试卷A、试卷B、A卷答案、B卷答案(试题答案直接在试卷上作好)。自行审核无误后,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试题上交给教研室主任,由教研室主任审核无误后后上交至教务办。
9、试题上交时间:2023年4月18日
五、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要求
1、教师应在原试卷基础上,书写出标准答案,如果答案不是唯一的,要写出所有的正确答案。
2、对于计算题应给出几种常用算法的标准答案;对于分析、论述等主观题型要写出详细的评分标准,标明每一步骤的采分点。
六、阅卷要求
(一)阅卷总体要求
试卷是重要的教学原始材料之一,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也是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检查的重要的原始资料。为了进一步规范试卷评阅工作录,特制定本规范。要求任课老师严格按此规范进行阅卷。
(二)阅卷具体要求
1.试卷袋的填写
(1)试卷袋封面请认真填写
(2)试卷袋底部填写 “某某”专业 “某某”级1班
2.试卷袋内部
成绩单一份、试卷、评分标准、教师手册
3.试卷皮
(1)试卷编号A
(2)评卷人:相同及相近专业三人用黑色签字笔流水评卷
(3)复核人:相同或相近专业除任课教师外一名教师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4)评卷记录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为:正常
(5)组长签字处由各教研室主任用黑色签字笔签字
4.试卷
(1)要参照标准(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用统一标准判卷,做到阅卷评分严格、公正,无误判。对于多项选择题,学生少选、多选及选错的不给分;对于主观题的阅卷要按采分点批阅,没答出采分点的不给分。
(2)每科试卷要求有至少3位教师用红笔流水批阅,阅卷教师要在试卷的相应位置签名。
(3)评卷一律使用红色笔,记分数字必须工整、清晰、规范、易于辨认,分数一经评定,不得随意更改,若因误评或漏评确需更改时,评卷教师须在改动处签名。
(4)试题完全正确标记√,完全错误标记×,部分正确标记半勾。试卷记分要科学规范。每道题按照该题每个得分点计算,且标记为正分,该题最终得分总计在得分栏处,整个卷面不准出现负分字样。
(5)阅卷结束后,评卷教师要认真复查,核实无误,避免漏判、错判、漏登等情况。对成绩不合格的试卷,尤其是55-59分数段的试卷要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查。之后卷首累计分处一定要填写准确,不能与各题得分相互矛盾。
(6)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所有试卷批改的安排和检查工作;试卷批改结束后,应对试卷的批改质量进行抽查,并做好抽查记录。
(7)教师在试卷批改过程中,出现有雷同或疑似试卷,应仔细慎重进行核对,并及时向教研室汇报,由教研室统一研究处理方案并上报教务办。
(三)试卷归档
试卷档包含的材料如下:
考查课程:上交教师手册、五份成绩单
考试课程:上交教师手册、五份成绩单、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评阅好试卷
七、平时成绩
1、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一般以学期末考试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的比例评定。有实践环节的学科,将实践环节的考核内容纳入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可按40%、期末成绩按60%计。
2、学生平时成绩考核是任课教师对学生平时听课、作业、实验、测验、质疑、讨论、考勤等内容的平时评定,对旷课(含实验课)三次以上、不交 作业每学期累计三次以上的学生,应将其平时成绩评为零分或不及格,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在期末考试前一周内提交。
3、教师评定学生成绩,一定要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切忌偏颇。评卷结束后,专业(学科)教研室要组织复查,教务处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