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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30日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有关规定,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制定了《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校务公开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全力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发展、服务省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挥积极作用。

一、概述

(一)高度重视,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修订完善《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校务公开制度》,调整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政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学院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加强考核监管,各职能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畅通渠道,优化信息公开平台。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学院师生员工参与学院管理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学院定期召开党委会、党委书记办公会议、院长办公会,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完善学院各类事项的决策机制,修订完善党委会议、党委书记办公会议、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学术组织的作用,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形成“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治理格局,不断提升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老科协、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凝聚发展正能量;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现场办公,倾听师生呼声,及时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和困难。疫情期间,学院设立师生诉求热线电话,建立学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及时了解师生诉求,解答师生疑惑、帮助师生解决困难。通过中层干部会议、教师座谈会、辅导员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学院发展现状,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建议,研究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优化信息公开平台,积极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完善信息发布平台,扩大信息受众面,通过下行文件、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电视台、电子屏、宣传栏及美篇、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发布学院信息。拓宽对外公开渠道,积极组稿参与《大兴安岭年鉴》和《黑龙江省教育年鉴》编写。

(三)严格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公开安全。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加强工作人员保密教育和培训,在涉密人员办公室张贴《大兴安岭地区国家保密局保密违纪违规处罚规定》,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主要包括上级党政、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学院工作的政策法规;全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发展规划、学院工作计划和总结、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情况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二)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有学院招生简章、收费项目及标准;学院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情况;学生转专业信息;评选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拟发展党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和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学院基建立项、招标情况;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学院人事安排、教职工晋升晋级、教职工职务职称津贴发放办法等;贫困学生资助、学生助奖学金评定条件及推荐人员;爱心基金收支情况;团委和学生会干部候选人名单;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专职辅导员条件和人数等;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学院领导干部出国公示等。

(三)信息的公开形式。通过学院网站和政府网站,分别向校内师生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等有关会议公开学院重大信息;通过下发文件、通知、简报等途径,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内广播、公告栏、电子屏等媒体面向全院或院内一定范围公开信息。

学院依据《办法》《清单》要求,公开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其他信息等8个方面信息。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学院下发党委、行政文件42件;通过学院网站发布院级新闻信息190条、系部新闻动态119条、科研信息动态44条、学生工作动态33条、党建学习资料10条;发布招生简章等招生信息32条,发布就业政策等就业信息156条;“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信息198条;“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信息197条,通过大兴安岭日报、黑龙江日报等媒体发布新闻、信息40余条。

1.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链接:

http://www.dxalu.org.cn/index/news/openinfo/id/62.html

2.财务相关事项公开链接(在相关栏目下搜索学院名称):

http://www.dxal.gov.cn/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我院未收到需答复的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有关规定,涉密事项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关注程度较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回应,效果良好。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1-2022学年,我院未发生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学院制定完善《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和《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校务公开制度》,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学院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通过线上教学平台、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传达省地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通报,组织开展师生疫情防控教育培训,设立师生诉求热线电话,建立学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取得了较好效果。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学院发展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有的部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在信息公开考核、受理反馈投诉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务和校务公开制度,建立完善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加强审查考核评估,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宣传。多方面多形式宣传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和公众对公开信息的获取意识,提高参与意识。

(三)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培训。充实工作队伍,开展法律法规、保密和实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素质。

(四)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提高学院信息公开水平,完善沟通渠道,提高服务意识,不断丰富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开方式,推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30日

 

附: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2022年信息公开事项清单.rar